2017年10月27日多雲
主耶穌為救贖我們,被釘在十字架上,用他的生命為代價,為我們擔當了一切的罪,也赦免了我們的罪。只是我信主多年還常常犯罪,活在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光景中,活得很痛苦。自己也不願意這麼活著,但我實在沒有勝罪的能力,為此我常常向主禱告、加強讀經,卻一直都沒有解決自己犯罪的問題……
2017年11月1日多雲
主常教導我們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太22 :37-39)作為一名基督徒,我應該在活出上榮耀見證主,可是我信主多年,連這一條都沒有達到。有時在家里為一點小事就和妻子吵起來;在教會裡,當弟兄姊妹說話傷了我的面子,心裡就會很難受、很不高興,便對弟兄姊妹有了成見,有時還不想搭理他們;在侍奉上,臨到不順心的事,我還會埋怨主……唉!其實我心裡也知道這是不合主心意的,我常常向主禱告,盡量克制自己不犯罪,和弟兄姊妹彼此相愛,甚至竭力地約束自己的行為,忍耐包容、不爭不吵,但我心裡對人的嫉妒和成見還是常常出現,想控制都控制不了,總是身不由己地過著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循環式生活。這令我很苦惱,擔心自己再這樣下去,主來時我還能不能進天國 ……
我經常查考聖經,卻總也找不到不再犯罪的途徑,很多次我也想放棄,但總有一種力量在裡面支撐我:不能放棄,因主說過“ 尋找就能尋見 ”。
2017年11月8日陰
今天查經時,我看到希伯來書十二章十四節中說道:“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這節經文我以前看過好多遍,但今天再看時卻一下觸動了我的心:我不就是常常不能與人和睦相處嗎?為一點小事就和家里人爭吵;和弟兄姊妹心里相爭,不能達到和睦,不能做到愛人如己,我有這些表現,確實沒達到潔淨啊!信主這麼多年,我在外表上傳道作工,勞苦、花費,可我卻知罪、犯罪,犯罪、認罪,這不是明目張膽地在悖逆、抵擋主嗎?這樣又怎能被神帶進天國呢?
我向幾個同工尋求這個問題,想從他們那裡得到答案,沒想到李弟兄說他和我的光景一樣。
張姊妹卻強調說,主是慈愛憐憫的,主為我們釘了十字架,就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即使我們還能常常犯罪,主都會赦免饒恕,不再把我們看為罪人。
王姊妹也認可張姊妹的觀點,她說:約翰壹書一章九節中說道:'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雖然我們還常常犯罪,但只要向主認罪,為主勞苦作工,主看見我們所付的代價,就會赦免我們的罪,所以我們不必擔心進不了天國。”
聽他們這麼一說,我心裡稍微舒坦了些,覺得自己只要好好在主面前認罪,比以往更努力花費、為傳福音受苦付代價,進天國還是有希望的。就這樣,我心裡不再因為常常犯罪而產生更多的責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