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靈修時,我看到主耶穌說:「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約12:46-48)我揣摩著這段經文,看到主的心意是讓我們凡事都能遵行他的話,按他的要求去實行,這是主對我們的要求。想到主耶穌已經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接受主的救恩就已經蒙恩得救了,到主來時我們就直接被提進天國了。但這裡主為什麼說凡不遵行主話的到末日還要受審判?主怎麼還會審判我們呢?我知道向光姊妹比較追求真理,對經文的領受比較純正,她最近剛從外地參加學習回來,就想去找她尋求一下。
星期天休息時,我來到向光姊妹家,我把自己的困惑對姊妹說了,姊妹向我交通了她的領受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