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早上9點多,家住江蘇省邳州市官湖鎮的基督徒馬玉(化名,女,38週歲),與本鎮的三名基督徒張晴(化名,女,34週歲)、周蘭(化名,女,56週歲)、郭晶晶(化名,女)在官湖鎮的基督徒宋陽(化名,女,80週歲)家聚會時,江蘇省邳州市官湖鎮白埠派出所的十幾個便衣警察(有一個叫王建華,29歲,1米7左右,瘦長臉,不太胖;一個姓周的,30歲左右,1米75左右,胖乎乎的,四方臉),開了一輛警車、三輛私家車來到了宋女士家。警察進家簡單地問了幾句話後,就到屋裡亂翻東西,從一樓一直翻到三樓,把屋裡翻得一片狼藉。警察王建華在三樓發現了馬女士和張女士,就一把抓住兩人拽到一樓,並將馬女士身上的MP5機器、內存卡、30元錢,周女士身上的1000元錢,張女士身上的手鐲、手錶、耳環,宋女士的兩個MP5機器都沒收了。然後王建華讓其他人蹲在屋裡,把馬女士叫到另外一個屋裡,就問其叫什麼,住在哪裡,馬女士沒有回答,王建華拿起本子往她的頭敲去。隨後警察把馬女士連同另外四名基督徒用警車押送官湖鎮白埠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