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看到網上的《耶穌比宗教大》這本書裡說:「……發現宗教出了什麼問題嗎?它根本沒掌握核心!只是調整外在行為,列一長串『應做事項』,只管衣著光鮮、外形乾淨體面,這跟把屍體做成木乃伊有什麼兩樣嗎?……宗教給你束縛,耶穌放你自由,宗教使你盲目,耶穌使你看見,所以宗教與耶穌根本毫不相同……」(摘自網絡)
調查結果如下:12%的人說他們不信有神,36%的人感到教堂讓人厭煩,40%的人認為教會只管向人勸捐,42%的人坦言對宗教不感興趣,48%的人推託說沒有時間,74%的人覺得在教堂信神沒有價值,81%的人認為教會中滿了偽善者……我們都知道美國是基督教國家,89%以上的人都相信並承認主耶穌,既然他們是信主的人,為什麼不願意去教堂呢?教堂不是敬拜主的地方嗎?為什麼讓人反感厭煩呢?這又是怎麼一回事呢?這個問題困惑了我很多年,直到有一天,朋友給了我一本書,這本書上的話打開了我的心結。